近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为电力系统管理人员及一线职工开展“守住岗位底线、认清违法红线、算清职业代价”警示教育,并围绕企业用工合规开展专题辅导,以“警示+合规”护航电力企业健康发展。

盯住“微权力”,警惕岗位风险。检察官赵建华结合电力系统基层真实案例剖析:计量班班长在装置校验、现场验收环节“点头放行”,收受27名施工老板财物;供电营业组组长利用抄表收费权侵吞电费1445万余元;供电所所长在政府明令停供后擅自恢复供电,造成国家损失143万余元。“微权力”腐败最终均获刑并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
检察官提示,受贿罪“承诺谋利即可构成”,滥用职权犯罪不以个人获利为前提,验收签字、计量确认、物资领用等“微权力”同样可能触碰刑事红线。

算清“总账”,把握数额红线。重点解读“两高”法释〔2026〕6号:2026年5月1日起,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由6万元降至3万元,“数额巨大”起点由100万元降至20万元;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即可追究刑事责任。一次小额不入账、一次人情违规放行,可能直接进入刑事追诉时效区间。

守住“八小时以外”,认清职业代价。以电网职工醉驾被解除劳动合同、电力员工聚众赌博获刑等实例,讲清“刑事责任→劳动合同解除→党籍处分→职业通道关闭”链条。醉驾血液酒精含量150mg/100ml以上直接入刑。被追究刑事责任,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赌博、嫖娼、吸毒等行政违法,企业可依据合法有效规章制度认定严重违纪并解除合同。
用工合规,实体对程序也要对。检察官从“事实—制度—证据—程序”四节点提示:企业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须内容合法、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告知,违纪事实须认定必须证据充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通知工会,程序瑕疵可能构成违法解除,面临经济补偿标准二倍的赔偿金。

下一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送法进企业”活动,按岗位分层分类精准普法,以检察履职助力企业筑牢法律风险防线,提升依法规范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