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别的朋友都有,我觉得好看也就跟着去文了。”“当时老板根本也就没问过我多大。”“文之前,老板拿一个承诺书,签上父母的名字老板就文了。”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和对专门学校进行走访调研时,未成年人漫不经心的回答,却让检察官的心情格外的沉重。

近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有多名涉案未成年人身上存在大面积文身。经检察官实地走访发现,辖区内的部分文身店存在未张贴“禁止未成年人文身”标识、未对文身人员进行年龄核验、无证开展清洗服务等乱象。检察长带队深入专门学校开实地调研,进一步核实情况后,决定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

为精准厘清行政机关监管职责、凝聚未成年人文身综合治理共识,检察长罗代平主持召开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以及相关行政机关负责人到场。会上,承办检察官结合走访照片、数据台账,逐项说明调查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文身属于侵入性操作,不具备医疗卫生条件刺破皮肤的文身容易造成疾病传染,还可能在未成年人群体中产生不良示范效应,对未成年人今后升学、参军、就业产生长期负面影响。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监管难点、治理举措开展提问,经评议后形成一致意见:商家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已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相关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行政机关“三定”方案及听证评议意见,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当场向相关行政机关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开展专项检查、查处违规经营行为、督促商家落实警示标识张贴、顾客年龄核验登记制度,从源头阻断文身对未成年人的侵害。


下一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合监管机制,以检察担当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保护屏障,让每一段青春都干净透亮、不留“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