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最高检关于深入开展“检护民生”工作部署,切实守护群众夏日运动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辖区游泳场所安全隐患关键环节,开展游泳场所安全隐患专项监督行动,以“检察蓝”守护“泳池蓝”,全力筑牢民生安全防线。



本次专项监督中,检察干警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赋能,通过调取多部门数据进行比对碰撞,发现辖区部分游泳馆存在未办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等安全生产问题,同时对辖区各游泳馆、各游泳类经营性场所开展全覆盖实地核查,重点核查高危体育经营许可、卫生资质公示、救生人员持证上岗、水质消杀检测等关键内容,细致梳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与监管部门开展磋商,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



游泳作为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风险隐蔽性强、事故突发性高,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下一步,寻甸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实“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能动履职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