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更换办公办案区入户门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我院拟对办公办案区域部分入户门进行更换,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一、项目概况
1. 采购单位: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 项目名称: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更换办公办案区入户门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 人民币11483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捌佰叁拾元整),报价超过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4.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
四级防盗单门:共计 33扇(内开);四级防盗子母门:共计 3 扇(内开)。
(2)技术要求
质量标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中关于“四级”防盗安全门的全部技术要求;
门体材质:门扇内外钢板厚度、内部骨架及填充物均需达到国标四级要求,确保坚固、隔音、保温;
锁具要求:配置符合四级防盗标准的专用防盗锁具,锁点多,防撬性能强;
五金配件:合页等配件需质量可靠,与门体整体性能匹配;
外观与颜色:颜色及表面处理工艺需与采购人现场商定,保持整体协调美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金属门窗制造、销售或安防设备等相关内容);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为包干价,应包括产品费、运输费、安装费、拆除费、税费、售后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明确列出;
四级防盗单门的单价及总价;
四级防盗子母门的单价及总价;
项目合计总报价。
3.请提供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说明、品牌、型号及产品样本或彩页;
四、报价文件组成
1.报价函(格式自拟,需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详细的分项报价表(加盖公章);
6.产品技术参数说明及证明材料;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报价文件提交
1.提交方式: 密封送达。响应文件应装袋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封面注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更换办公办案区入户门采购项目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名称;
2.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自询价公告发出三个工作日内;
3.提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3-14办公室。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3-14办公室。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询价公告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上发布,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仁德街道凤梧路125号
联系方式:丁老师 0871-62652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