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各项合法权益。
(二)举报线索请写明被举报人姓名、绰号、具体违法事实及佐证材料,禁止捏造、虚构线索诬告他人,诬告陷害将依法追责。
(一)全国12337举报平台:
搜索12337平台,或通过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公众号入口线上提交线索。
(二)寻甸县本地举报渠道:
1.举报电话
寻甸县扫黑办:0871-62777110
寻甸县公安局:0871-62657617
2.举报邮箱:xdshbgs@163.com
3.线下举报箱:寻甸县仁德街道凤凰路10号县公安局大门处
4.来信来访:寻甸县扫黑办线索核查中心,县公安局3楼3004办公室,邮编655200
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扫黑除恶人人有责,欢迎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携手共建平安和谐寻甸。